为更多地培育通晓卫生法学的高级管理人员,促进卫生法学学术繁荣,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拟开办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法学方向)学位课程班。
本学位课程班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具备一定的法律职业素养和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能自觉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规避风险,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师资队伍由首都医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卫生法学会、北京卫生法学会的知名教授共同组成。经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课程成绩单。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条件者,可在首都医科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一、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北京地区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药卫生单位的人员。
二、招收名额:
50人
三、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的业务骨干;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与学习;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8日——9月30日工作日期间。
地址: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阶平楼303室(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教科办公室),100069。
电话:83911609传真:83911609
联系人:张老师
2、报名时请带齐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见后附表格);
(2)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2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费用:
(1)学费:12000元(现金或支票;支票抬头:首都医科大学);
(2)教材费:由学员自理。
注: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予退还学费。
五、授课年限与方式:
1、学习年限:一年;
2、学习方式:周六或周日全天授课。
六、课程设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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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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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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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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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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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研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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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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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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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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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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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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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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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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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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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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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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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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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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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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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理论(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学、医疗纠纷法律实务、卫生法规与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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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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